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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楼长、楼层长、宿舍长工作细则 (试行)

发布日期:2024-12-11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学生公寓育人内涵,推进文明平安公寓和“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新境地,将学生公寓打造成为学生党建前沿阵地、“三全育人”实践园地、平安校园样板高地结合学院实际,根据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院设立楼长、层长和宿舍长等公寓管理队伍建设“三级三长”管理模式,以院级级、班级三个层级开展公寓管理工作楼长、层长、宿舍长为“三长”公寓管理岗,可申请辅导员助理岗,与宿舍管理员形成宿舍管理多方联动、协同育人工作机制,以宿舍、楼层形成扁平化、网格化管理模式。

第二章 人员构成与选任

第三条 每栋公寓楼设楼长2名,每一层楼层层长1每个宿舍设宿舍长1名

楼长、层长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协同各系部组织选宿舍长由系部牵头协同辅导员。楼长原则由系部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包联院领导为自然楼长,混合公寓楼可选任多名楼长);楼层长由该层入住学生党员、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退役士兵中推荐宿舍长由本宿舍成员担任。楼层长和宿舍长每届任期1年,考核合格可以连任,每年12月进行调整和换届

第三章 楼长工作职责

指导开展公寓文化建设和各类主题教育、学生事务服务、心理咨询、学业辅导等活动,促进学生公寓管理队伍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

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纪律教育、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配合学生工作部、安全工作处、后勤处等部门,指导学生开展公寓安全排查检查,推进公寓网格化管理,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打造平安公寓。

关心关爱学生,不定期到公寓看望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心理状况,收集反馈学生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与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解决。

及时处理学生各类应急突发事件,启动学院应急预案,对学生重大疾病防控、传染病防控、火灾事件、个体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事件、恶性事件等,指导学生正确处理,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结合系部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推动党团班力量下沉到学生社区“一线”,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


第五章 层长工作职责

第十条 认真学习、宣传并带头执行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楼长和辅导员开展各项工作;负责联系宿舍长,及时向宿舍长传达学院、系部工作要求,发挥好学院、系部和同学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收集反馈学生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楼长和辅导员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定期开展楼层文明、安全和公共区域卫生检查等工作;参与“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负责本楼层活动室的管理;协助楼长和辅导员开展公寓文化建设和各类主题教育、学生事务服务、心理咨询、学业辅导等活动。

第十 做楼长的得力助手,在楼长带领下,带领各宿舍长一起形成学生公寓阵地的骨干学生管理力量,把宿舍打造成平安和谐、健康文明、温馨有序的生活家园。

宿舍长工作职责

第十 在楼长和楼层长指导下负责本宿舍的学生自律、安全卫生和文明宿舍的建设工作;负责落实楼长、楼层长工作要求,及时向楼长、楼层长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和诉求;积极组织宿舍同学参加学院、系部和楼栋组织的文体活动;实事求是反映本室成员在公寓中的表现。

管理考核

第十 楼长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进行聘任;楼层长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任职证书,考核合格可续聘;学院每学期获评优秀的楼层长颁发院级荣誉证书和奖励;楼层长纳入学生干部考核,考核合格后在综合测评中可享受相应加分。

第十 学生楼层长、宿舍长列为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同时纳入学生实践岗位,由学生工作部协同各系部进行管理。

第十 各系部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为成员的考核小组。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各系部组织实施考核并开展优秀人员的评选推荐工作。工作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学生,学生工作部发放证书,该证书可作为学生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型中的相应学分,并在入党推优、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推荐。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证书。

第十 由于主观因素或工作不当,出现下列情况,考核为不合格并解除聘任:

(一)安全、纪律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上报的;

(二)发现违纪行为瞒报的;

(三)违反学院相关规定的;

(四)事故处理不当,导致问题升级,造成恶劣后果的。

       第十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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